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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對行賄罪既遂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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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對行賄罪既遂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一、刑法對行賄罪既遂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二、行賄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行賄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所在單位的正常活動,行賄物件是國家工作人員。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在當代的社會,行賄罪主要指的就是為了謀求自身的不正當的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給予財物,這樣在經濟往來當中獲得一些利益,在這過程中,是屬於行賄行為,必須要按照我們國家的行賄罪來對此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