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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租車詐騙的特徵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81W)

一、對於租車詐騙的特徵有哪些?

對於租車詐騙的特徵有哪些?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詐騙罪的犯罪物件是公私財物,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錯誤,信以為真,從而“自願”將財物由被害人轉移到行為人一方。“虛構事實”,是指捏造客觀上並不存在的事實。虛構事實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虛構。“隱瞞真相”,是指對受害人掩蓋某種客觀事實,使之陷入錯誤認識,從而交出財物。騙取的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二、詐騙罪量刑幅度是怎麼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1.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三、詐騙罪的刑事處罰是怎麼樣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詐騙就是利用不合法的目的而騙取他人的財物,但對於在認定詐騙的行為上面也要從主觀還有主體、以及客觀、客體的方式來進行認定,從而還需要有合法的證據來證明案件的事實情況,這樣在進行處理的時候才能讓違法者受到應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