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合同詐騙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5W)

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一些個人和單位發財心切的心理,在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大肆進行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違法活動,他們精心編織著一個個的圈套讓其上當受騙。那到底合同詐騙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瞭解清楚了這方面的內容,才能準確的判斷是否構成合同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一、合同詐騙的常見手段有哪些

1、組合型詐騙越來越多。現今的合同騙子,已從以往的單幹戶向組合型發展,一般由多人合夥,明確分工,進行多頭行騙。這種形式的詐騙,往往因貌似合法而更具有欺騙性。

2、障眼法以假亂真。他們有的虛構單位或冒用其他單位的名稱進行詐騙;有的利用私刻公章、提供虛假擔保等手法,使人在不知不覺中上當受騙。

3、部分付款做誘餌。一些騙子利用一些單位離他們路途較遠、資訊不暢,對他們的身份、信譽等缺乏瞭解又急於推銷產品的心理,以貨到款清為幌子,簽訂虛假購銷合同,並假意先付部分貨款進行詐騙。

二、合同詐騙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合同構成詐騙行為一般必須具備以下4個要件:

1、詐騙人有詐騙的故意。詐騙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陳述是虛偽的,並會導致對方陷入錯誤認識,而希望或放縱這種結果的發生。詐騙的故意包括兩方面:一是陳述虛偽事實的故意;二是誘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故意。

2、詐騙人實施了欺詐行為。詐騙行為,是指詐騙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構成欺詐行為的兩個方面。故意陳述錯誤事實的行為,例如將假冒偽劣商品說成質優價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是指行為人有義務向他方告知真實情況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構成欺詐呢?大部分國家的法律規定,當行為人有義務說明真實情況而不說明、保持沉默即構成欺詐。

3、被詐騙人因詐騙而陷入錯誤。所謂錯誤,是指對合同內容及其他重要情況的認識缺陷。構成詐騙,一般必須是被詐騙人的錯誤認識與詐騙人的詐騙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易言之,如果被詐騙人訂立合同,那麼必須是詐騙人提供的虛假情況與合同內容有密切關係,並且被詐騙人因欺詐人提供的虛假情況對合同內容發生了錯誤認識。

4、被詐騙人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如果被詐騙人的意思表示並不是因詐騙行為而作出的,也不構成詐騙。這表明被詐騙人的意思表示與詐騙行為之間具有因果聯絡。

現實中,個人或公司遭遇到合同詐騙後很有可能會傾家蕩產或瀕臨破產,可是詐騙行為千奇百怪而且是防不勝防,為了避免合同詐騙的出現,最好先請教專業的律師看看合同的內容以及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如果有必要的話還可以請律師陪同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