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偷東西被刑事拘留15天還不放怎麼辦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3W)
偷東西被刑事拘留15天還不放怎麼辦

一、偷東西被刑事拘留15天還不放怎麼辦

被刑事拘留了十五天了還不放人,可以第一時間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瞭解涉嫌犯罪的事實以及向辦案機關了解羈押的場所。公安機關拘留人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其拘留的期限較短,一般不超過三十七天,如果三十七天還不放人將會被逮捕。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刑事訴訟中刑事拘留又被稱為拘留,一般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所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下,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所採取的一種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手段。一般的情況下,刑事訴訟的拘留的期限時間最長是14天,針對流竄作案、或者多次作案、或結夥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期限時間最長是37天。

二、被刑事拘留後會被判刑嗎

刑事拘留後,不一定會判刑。

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偵查強制措施,在偵查過程中或者偵查結束後都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採取。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後,如果偵查部門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決定撤銷案件。

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後,公訴部門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經過審判,法庭認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宣告無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被刑事拘留後沒放人,可以找專業的律師進行處理,存在緊急的情況,被拘留的物件是重大嫌疑分子,滿足這兩個條件可以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需要出具拘留證,還需要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字,刑事拘留的時間不能超過37天,被拘留之後不一定會判刑。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