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被拘留15天是刑事拘留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4W)
被拘留15天是刑事拘留嗎

一、被拘留15天是刑事拘留嗎

視情況而定。

就被拘留15天而言,不能憑此來判斷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一般最多15天,並罰是不超過20天;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拘留一般為14天之內,最多不超過37天。所以,如果被拘留15天的,有可能是刑事拘留,但也有可能是行政拘留。判斷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1、如果是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就是刑事拘留;否則就是行政拘留。

2、行政拘留會有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而如果是刑事拘留的,也會有相應的拘留證要求犯罪嫌疑人簽收,一般情況下還會同時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屬送達拘留通知書

3、如果當事人在被關押15天后被釋放的,都會有相應的釋放證明書,上面會註明被拘留及釋放的原因,由此也可以判斷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

二、刑事拘留到期後怎麼辦

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有以下幾種處理結果:

1、逮捕,事實清楚,證據充足,經檢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釋放,針對的是無罪或證據不足的情形,即沒有證據證實或證據不足以證實其所涉的罪行。

3、釋放,同時處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執行行政拘留),針對的是罪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要追究行政責任。

4、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針對的是沒有逮捕必要和證據不足,需要繼續偵查的。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拘留可以分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在15天以內,而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7天,拘留到期以後需要做出相應的措施,比如立即逮捕或者立即釋放,也可以變更為取保候審。如果當事人有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那麼被拘留15天屬於行政拘留。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