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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偷1200東西刑事拘留多久會放人?

強制措施 閱讀(1.49W)

一、超市偷1200東西刑事拘留多久會放人?

超市偷1200東西刑事拘留多久會放人?

超市偷1200東西刑事拘留一般十五天之內,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 ,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數額標準

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了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共15條,於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與1998年司法解釋相比,數額標準均有所提高: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原數額標準(1998年釋出)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 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情節標準

對於1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量刑

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釋出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共15條,於4月4日起施行。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因犯盜竊罪,依法判處罰金刑的,應當在1000元以上盜竊數額的2倍以下判處罰金;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盜竊數額無法計算的,應當在1000元以上10000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在醫院盜竊救命錢,從重處罰

對於盜竊公私財物雖達到“數額較大”標準,但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並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諒解及其他輕微情節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對於不構成犯罪而確有處罰必要的,由有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相關規律對偷竊罪的判罰進行了明確的認定。需要注意的是,偷竊罪的量刑標準是存在地區差異的,一般來說,發達地區因經濟收入較高,其偷竊罪的量刑數額也會更高,而欠發達地區則因消費能力低,人均收入低,所以量刑標準也更低,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