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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0天后不放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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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拘留30天后不放人怎麼辦?

刑事拘留30天后不放人怎麼辦?

刑事拘留最長可以37天,刑拘到30天的時候,公安必須要把相關材料報到檢察院,由檢察院或是做出逮捕的決定,或是做出證據不足,可以先行釋放,然後由公安補充證據。總之刑拘30天不放人是不違反法律的。37天的時候肯定會有結果的。

二、刑事拘留的條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2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82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許可權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情形:由檢察院自偵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證據、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以上兩種情形檢察院可以決定拘留。

刑事拘留的物件主要是嫌疑人或者現行犯,刑事拘留最長的期限是37天,所以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0天是正常的。如果到了37天之後,公安機關還未釋放或者刑事案件還未進行到下一步驟的話就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