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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兒童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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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猥褻兒童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猥褻兒童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猥褻兒童罪量刑標準:一般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法定情節的,一般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行為。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了強制猥褻、侮辱罪和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罪應當按照強制猥褻、侮辱罪進行從重處罰。按照該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麼猥褻兒童的,應當按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進行從重處罰。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猥褻兒童罪有哪些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隱私權和精神純正權。所謂精神純正權,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風的養成權。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風養成中不受不正當教唆的人格權。

本罪侵犯的物件是兒童,即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獲得特殊嗜好滿足為目的,用特殊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的手段如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足等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綜上所述,猥褻兒童的行為會給兒童的身體、心理健康造成嚴重的傷害,其手段可以是暴力、脅迫、也可以利用兒童年幼無知欺騙、引誘兒童順從,以滿足行為人下流或變態的喜好。有的犯罪雖然沒有對兒童的身體造成傷害,但對兒童的心靈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必須予以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猥褻兒童罪單獨作為一個罪名進行規定,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兒童權利保護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