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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出獄後還要繳納罰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5.38K)

一、罪犯出獄後還要繳納罰金嗎?

罪犯出獄後還要繳納罰金嗎

出獄後還需要繳納罰金,在刑事處罰中,罰金屬於附加刑,是必須執行的。沒有繳納的,司法機關隨時可以強制執行。

《刑法》對罰金的強制執行方式:

第五十三條:【罰金的繳納、減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處的罰金,一般是在判決沒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繳納的。

二、減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中,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況的,可以獲得法院減輕處罰:

1、應當減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減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6)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7)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除非法院免除了對犯罪嫌疑人罰金的判罰,不然的話,不管到了什麼時候罪犯都得交納罰金。如果前期罪犯一直都沒有繳納罰金,那麼等到後面服刑的時候,幾乎就沒有任何可以減刑的機會了。當初沒有執行能力的,等到有執行能力以後法院也會追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