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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信罪可以好幾個地方抓的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7.72K)
幫信罪可以好幾個地方抓的嗎?

一、幫信罪可以好幾個地方抓的嗎?

幫信罪可以好幾個地方抓的,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管轄權分為偵查管轄和訴訟管轄兩種,偵查管轄由犯罪行為地公安機關負責,而訴訟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地和犯罪結果地。

針對或者主要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用於實施犯罪行為的網路服務使用的伺服器所在地,網路服務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資訊網路系統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過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資訊網路系統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時所在地和被害人財產遭受損失地等。

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第一是犯罪主體方面。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包括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第二是犯罪的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為他人實施的資訊網路犯罪提供幫助的行為,會給國家的資訊網路管理秩序造成損害,仍然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此外,本罪還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他人在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既包括行為人明確知道,也應包括行為人應當知道。

第三是犯罪客體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正常資訊網路環境的管理秩序。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的行為當然破壞了穩定、健康、有序的資訊網路環境。嚴重侵害了國家對正常資訊網路環境的管理秩序,而為這些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行為,同樣也破壞了國家對正常資訊網路環境的管理秩序。

第四是犯罪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為資訊網路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

幫助進行網路犯罪活動,所以在當代的中國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一旦構成的將會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對其判處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而在前期公安機關電偵查這個階段,若是發現犯罪嫌疑人在其他的地方,那麼是可以請求其他的公安機關對此允許配合,然後抓捕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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