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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信罪最輕可以不起訴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61W)
幫信罪最輕可以不起訴嗎?

一、幫信罪最輕可以不起訴嗎?

有不起訴的情況。幫信罪不起訴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人民檢察院對於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二、哪些行為構成了幫信罪?

(一)經監管部門告知後仍然實施有關行為的;

(二)接到舉報後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

(三)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

(四)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程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援、幫助的;

(五)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訊、銷燬資料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

(六)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援、幫助的;

(七)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三、哪些情況屬於幫信罪的嚴重的情形?

(一)為三個以上物件提供幫助的;

(二)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五)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

(六)被幫助物件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後果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被幫助物件實施的犯罪行為可以確認,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認定。

幫信罪作為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的,是需要結合涉案情節的嚴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後果惡劣程度的不同對犯罪嫌疑人做出的處罰決定也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情況輕微或者是被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退回的,都是可以做出不起訴的處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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