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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緩刑要開除嗎 | 被判緩刑是否要開除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6W)

被判緩刑要開除嗎 被判緩刑是否要開除

不少犯罪的人其實都是有正經工作的,而要是犯罪較輕,並且符合宣告緩刑條件的話,那麼也是有可能適用緩刑的。那麼要是被告被判緩刑要開除嗎?這是對單位而言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做具體解答。

一、被判緩刑要開除嗎

不是必須開除,而是可以辭退(也可以不辭退)。

緩刑是指對一定刑期以下剝奪自由的刑罰有條件地暫緩執行。我國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於一個月。有期徒刑的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少於一年。在緩刑考驗期內,由公安機關交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考察,如果沒有犯新罪,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如果再犯新罪,撤消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決定執行的刑罰。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緩刑適用於以下幾種條件都滿足的情況

1、原判刑罰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

3、根據犯罪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旨再危害社會。

其中1和2比較容易理解,3相對來說較複雜,這要有主審法官綜合考慮被告人的各種情節來認定,比如,犯罪情節、悔罪情節、及對社會的潛在威脅等,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法官對過失類犯罪考慮得較多,因為這類犯罪行為人的主觀惡性不大,如交通肇事罪、過失致人傷害罪等,而對故意類犯罪使用的較少,因為這類案件一般刑期較重,行為人的主觀惡意又較大,但也有些是可以判處緩刑的,比如,故意傷害致人輕傷、重傷的;貪汙數額較少的;盜竊的等。因此可以看出是否適用緩刑主要看犯罪行為是否交情,悔罪表現等。

從實踐的操作中可以知道,要是行為人被判緩刑要開除。這也屬於《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開除職工的情況下,此時單位開除職工的行為就不屬於違法行為。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