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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緩刑會開除公職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66W)

被判緩刑會開除公職嗎

一、被判緩刑會開除公職嗎

如非行政機關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人員被判處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緩刑,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以上處分,可以不開除,但行政機關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務職能的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人員被判處拘役緩刑的,必須開除公職。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也就是就說,行政機關的公務員被判刑後,就會被開除,而不一定是實刑,也包括緩刑。

二、被判緩刑罰金還要繳納嗎

緩刑不同於免除刑事處分,就在於緩刑在一定時期內仍然保留執行原判刑罰的可能性。因此,對緩刑犯在判決中必須宣告一定的緩刑考驗期,在考驗期內如果沒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

刑法第68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的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驗期。

根據刑法第67條第2款規定,緩刑是對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還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例如,判處徒刑附加罰金的,徒刑緩刑,罰金仍要繳納。

答案是肯定的,不管是否被判緩刑,只要是有犯罪行為的情況都會被開除的,作為一名公職人員,更應該比一般人知法懂法守法,不應該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