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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處緩刑可以不開除公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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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處緩刑可以不開除公職嗎?

大家知道什麼是緩刑嗎?可能有大多數人會把緩刑和死緩混合在一起,其實它們是不一樣的。緩刑是對罪犯在一定的時間內進行考察,緩刑考驗期滿後就沒事了。那麼被判處緩刑可以不開除公職嗎?大家肯定也會有這樣的疑問,接下來小編就問你們解答。

被判處緩刑可以不開除公職嗎

1、國企幹部被判刑開除(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事業單位人員被判刑開除公職(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中

聘用單位、受聘人員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二)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三)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五)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聘用單位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公務員被判刑開除公職的。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係,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4、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5、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6、其他相關規定 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受到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工資。服刑期滿後如原單位接收並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

根據以上的這些資訊,大家對被判處緩刑可以不開除公職嗎,這個疑問有了一定的瞭解。我們可以知道緩刑只是宣佈定罪,並無刑罰。判處緩刑的物件不同,所用的處理手段也是不一樣的,但是我們知道公務員是一定會被開除公職的。希望小編的這篇文章能夠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