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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會見有時間限制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9W)
刑事律師會見有時間限制嗎

一、刑事律師會見有時間限制嗎

一般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會見都不受限制,只要正當上班時間都可以會見。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但所有的刑事案件,在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會見不受限制,具體次數要根據辦案需要、辯護需要而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也就是說,不僅僅是偵查階段,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律師都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辯護律師還可以會見被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據:

《律師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瞭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二、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1.辯護律師通過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其瞭解案件的有關情況,及其涉嫌的罪名,以便於收集無罪、罪輕的證據或相關材料。

2.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諮詢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後的合法權益,避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出現負面情緒。

3.根據法律規定,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的親屬不能與其溝通、見面,通過辯護律師的會見,可以給犯罪嫌疑人轉達親屬的關懷和安慰,也可以向親屬轉達犯罪嫌疑人的近況,在親屬和犯罪嫌疑人之間起到橋樑溝通的作用。

4.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實有關證據。

辯護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尤其是共同犯罪的案件中,辯護律師不能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情況或相關案情,以免造成串供。如:某某怎麼說的,你應該怎麼說,或你應該怎麼做等等。另外,這也是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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