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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與減刑的適用條件分別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5K)

假釋與減刑的適用條件分別是什麼

假釋是指依法被判處徒刑以上刑罰(包括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行為人,在執行監禁之後因為表現良好酌情予以提前釋放,並且假釋是帶有附加條件的。減刑根本上和假釋就有區別,減刑是指被判處監禁、拘役等刑罰的犯罪行為人在獄中表現良好或者是有其他減刑的情節,由相關部門審查後,依法減輕原有刑罰。假釋與減刑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減刑是減輕刑罰,而假釋是提前釋放並不減輕處罰,甚至廣義上來說,減刑還適用於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嚴重刑罰。

假釋與減刑的適用條件分別是什麼 第2張

那麼怎樣才能滿足假釋的適用條件呢?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首先,假釋是針對於被判監禁的犯罪行為人,但因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惡性案件被判10年以上的行為人不得假釋。其次犯罪行為人在受監禁過程中必須表現良好,有明顯的悔罪行為的才能有假釋的機會。最後,處罰監禁的時間較長,且在監禁過程中表現良好,有明顯悔罪行為的可以獲得假釋機會。這裡需明確一點,根據《刑法》規定對累犯和情節嚴重的暴力型犯罪行為人即便減刑也不得假釋。

假釋與減刑的適用條件分別是什麼 第3張

而減刑的適用條件相對來說會廣義一些。減刑按照法律規定分為“應當減刑”和“可以減刑”兩種,首先減刑的目標人必須滿足有應當減刑或可以減刑的有效條件;而後按照司法解釋來看,無論什麼罪狀只要具備了減刑條件的都可以享有減刑機會,包括重罪,大罪。“可以減刑”簡單來看就是犯罪行為人在執行處罰期間表現良好、有悔罪誠意和行為或者是有重大的立功表現都可以視作減刑的條件,只是減刑程度的大小而已;“應當減刑”即犯罪行為人確實有減刑的情節存在,例如在發生犯罪行為時有制止或者終止行為、屬於過失行為、在調查審判時有立功行為等都屬於該範疇。如果犯罪行為人存在減刑條件可以由相關管理部門提供書面材料和減刑證據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通過審查即可獲得減刑,不過減刑是有限度條件的,法律規定減刑之後也必須達到最低處罰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