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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網路詐騙的量刑標準

網路安全 閱讀(2.36W)
河南網路詐騙的量刑標準

網路詐騙通常指為達到某種目的在網路上以各種形式向他人騙取財物的詐騙手段。犯罪的主要行為、環節發生在網際網路上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網路詐騙手法多樣,且不斷更新換代,新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近十年是網際網路高速發展的10年,也是網路阼騙手法不斷翻新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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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關於我省適用新刑法有關條款中犯罪數額、情節規定的座談紀要 1998年11月23日豫高法發[1998)64號。

個人犯罪:數額較大:五千元以上;數額巨大;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三十萬元以上。

單位犯罪:數額較大;二萬元以上;數額巨大:十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五十萬元以上。

2、2013年9月29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1〕7號)的規定,結合我省當前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現對我省詐騙犯罪案件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千元、五萬元、五十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以上是河南詐騙罪的量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