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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罪怎麼上訴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25W)
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罪怎麼上訴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罪怎麼上訴?

嫌疑人可以在收到一審判決書後的10天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不服裁定的,可以在5天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二、詐騙罪的上訴材料有哪些?

1、上訴狀;

2、當事人身份證明;

3、若當事人授權他人代為提起上訴,應當提供授權委託書;

4、相關證據材料。

三、詐騙罪上訴後二審法院的審理結果有哪些?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四、詐騙案件中可以申請再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詐騙案件中一審的判決書並不會馬上發生法律效力,刑事訴訟採用的也是二審終審制,涉嫌詐騙罪的嫌疑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能上訴。不過,犯罪嫌疑人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上訴。提起上訴之後,二審不一定會改判,但不會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