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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批捕了會判刑麼

強制措施 閱讀(2.24W)

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批捕了會判刑麼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詐騙批捕了會判刑麼?

逮捕後不一定會判刑。一般只有在滿足了逮捕條件之後才會採取這個措施,但只能是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之後,才能確定被採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屬於我國刑事強制措施中最嚴重的一種,而一般只有對符合規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採取這種措施。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規則的規定,逮捕的條件為: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如何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的相關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詐騙數額分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

(一)數額較大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屬於“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數額巨大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3萬元至5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數額特別巨大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有的刑事案件在批捕了之後只能說很有可能會被判刑,而且所判處的刑罰還很有可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因為這是人民檢察院在作出批准逮捕這一決定的時候都要審查的內容。確實參與詐騙這種犯罪活動的情形之下,犯罪嫌疑人就不要抱有僥倖的心理,認為可以有機會逃脫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