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重婚罪拘役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12W)

重婚罪拘役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生活當中我們常說的戀愛自由,婚姻自由並不是沒有限制的。在我國實現的從來就是一夫一妻制,因此在生活當中如果有人重婚的話,那麼已經嚴重違反了我國的婚姻法,行為人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對於重婚罪,法院通常情況下會判處拘役。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重婚罪拘役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一、重婚罪拘役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一般處兩年以下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對方重婚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嗎?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重婚行為會給家庭和配偶帶來精神和物質上的雙重傷害。那麼因一方重婚導致離婚時,另一可以要求賠償嗎?

如果無過錯方請求賠償,首先夫妻一方必須具有法定的過錯行為,這是構成離婚損害賠償的必要前提。根據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是構成賠償請求的前提條件,同時,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夫妻的另一方沒有過錯;

2、過錯行為與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一是由於一方的過錯導致無過錯方肉體上、精神上的損害;二是必須因過錯導致了婚姻的破裂;

3、過錯人主觀上必須有過錯,不能以自己不懂法而推卸;

4、離婚過錯賠償,以當事人離婚為必要條件。如果當事人最終沒有離婚,即使提起訴訟,無過錯一方也不能因此獲得所謂的離婚過錯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只要滿足以上條件,因對方重婚,離婚時另一方是可以獲得賠償的。

三、對方重婚離婚時財產怎麼分割?

對於重婚,僅僅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無過錯方往往覺得不夠,財產分割時也會提出特殊要求,那麼法院在財產分割時如何裁判呢?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以照顧無過錯方為原則。”需要提醒的是,所謂“照顧無過錯方”通常是在離婚時財產的分割方式上,對無過錯方予以適當的照顧。在財產的數量上可能是略有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財產總類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慮到無過錯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比如說夫妻之間在婚後有一處共同房產,如果雙方都堅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給對方適當的折價的話,那麼法官就可能考慮把這處房子判給無過錯方。而由無過錯方給予過錯方適當的折價,這也是對於無過錯方的一種照顧。

另外,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也就是說如果一方的生活困難,也可以要求多分,這和因為重婚行為的過錯提出賠償要求是兩個性質。即既可以要求他賠償,也可以要求離婚的時候多分,但是具體多分多少要看法院如何判決。

我們可以看出,對於重婚罪罪判處拘役的話劇時間通常為兩年以下。另外在生活當中,如果大家發現自己的另一半有重婚這種現象的話,可以以此為依據向我國法院提出離婚,對於這種情況下的離婚請求,法院通常會支援離婚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