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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看守所刑事拘留是不是都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22W)
進了看守所刑事拘留是不是都判刑

一、進了看守所刑事拘留是不是都判刑

刑拘後不一定會判刑。

刑事拘留作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方法,與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並無直接聯絡。

被刑拘並不是判刑的依據,只有在審理階段,有充足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確實構成犯罪的,才能依法判刑;決定刑罰時,應當考慮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

二、刑事拘留有什麼法律後果?

刑事拘留有很多法律後果,最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被拘留的人將被羈押在看守所。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該規定之前一直被嚴格遵守,疫情這三年,普遍存在留派出所超過24小時後才送看守所情況。

2.意味著偵查機關已經刑事立案,並開展偵查活動。偵查活動包括開展審訊、調查取證、搜查、進行查封、扣押、凍結等偵查措施等。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

3.可以聘請律師提供辯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4.律師可以進行會見,且只有律師可以會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被刑事拘留的人只有辦案機關、看守所監管人員和律師能見到,家屬和其他人員無法會見。

三、被刑拘了,嫌疑人家屬該怎麼辦

1、及時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場所,涉嫌的罪名是什麼,怎麼跟警方溝通,自然是第一要有禮貌,不能帶負面情緒,家屬在這個階段是不能見到犯罪嫌疑人的,另在非疫情期間,可以給犯罪嫌疑人送衣物,及不超過2000元的現金。

2、要正常溝通,善於傾聽。接下來,如果自己對法律專業知識有把握就著手處理,另外就是聯絡專業律師,尋求專業的法律幫助、委託會見,及時瞭解案情。

刑拘僅僅只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被刑拘了不一定就會被判刑。因為確定嫌疑人是否犯罪,是否需要判刑坐牢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而在此之前被刑拘,僅僅是意味著有涉嫌構成犯罪的可能,但不是一定構成犯罪。若有家人被刑事拘留,可以先諮詢律師瞭解一下接下來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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