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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襲警一般會是什麼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46W)

一、涉嫌襲警一般會是什麼罪

涉嫌襲警一般會是什麼罪?

涉嫌襲警的一般會是襲警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的規定,犯襲警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有的行為人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只是辱罵,或者實施襲警情節輕微,如抓撓、一般的肢體衝突等,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於襲警的行為並非一律作為犯罪處理,還需要結合行為手段、情節等作出綜合性判斷。

二、襲警的界限區別

對於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因此,對於襲警的行為並非一律作為犯罪處理,還需要結合行為手段、情節等作出綜合性判斷。在司法實踐中,有的行為人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只是辱罵,或者實施襲警情節輕微,如抓撓、一般的肢體衝突等,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三、襲警與妨礙公務的區別

本罪可以說是妨害公務罪的特殊罪名。與妨害公務罪相比,襲警罪的行為物件和手段行為具有特殊性,行為物件必須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手段行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務的手段必須具有暴力性質,並對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從嚴處罰。按照上述規定,對於妨害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並非一律認定為本罪,而應當根據具體情形進行確定。

襲警的一般是會被判處襲警罪。但是不是說所有的襲警行為都是會被判刑的。如果只是屬於情緒性犯罪,對民警辱罵、抓撓推搡的,情節並非特別嚴重。一般只是對當事人進行罰款、警告等處罰。最嚴重的也只會對當事人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