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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拘役6個月可以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37W)

一、酒駕拘役6個月可以嗎?

酒駕拘役6個月可以嗎?

可以。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二、酒駕和醉駕的處罰區別是什麼

(一)概念

1、酒駕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 ml,小於80mg/100 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20毫克但不足80毫克)的駕駛行為,屬於飲酒駕駛(是酒後駕駛的一種),俗稱酒駕。

2、醉駕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毫克)的駕駛行為,屬於醉酒駕駛(是另一種酒後駕駛),簡稱醉駕。

(二)處罰

酒駕:

1、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銷駕駛證且兩年內禁駕。

2、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禁駕。

醉駕:

1、醉駕一律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禁駕,並以危險駕駛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醉駕營運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且10年內禁駕,並以危險駕駛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酒駕被判刑6個月正常,醉駕一般是會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的,是需要由公安機關在拘役所執行的,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刑的,是有犯罪記錄的。

隨著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機動車的購買的數量也是在不斷的上升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作為機動車的駕駛人,在駕駛機動車是不能喝酒的,如果行為人喝酒開車,達到法定的酒精含量的,是可能構成刑事犯罪,需要由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作出有罪判決的,此時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