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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可以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7.42K)

一、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可以嗎?

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可以嗎?

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是可以的,意思就是被判處拘役六個月,但暫緩執行,對其實行社群矯正,並有六個月的緩刑考驗期,並要根據在六個月的緩刑考驗期內的情況來確定最後是否需要實際執行六個月的拘役:

1、如果在六個月的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拘役六個月的刑罰就不再執行。

2、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實行數罪併罰。

3、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二、拘役與拘留的區別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臨時剝奪現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偵查、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民事拘留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質,又稱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所適用的其中一種行政處罰方法。

2.適用物件不同。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於具有刑事訴訟法第82條規定的7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民事拘留適用於《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的6種妨害民事訴訟行為之一的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行政拘留的物件是不構成犯罪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決;民事拘留須經人民法院院長批准,期限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機關直接適用。

4.法律依據不同。拘役的依據是《刑法》;刑事拘留的依據是《刑事訴訟法》;民事拘留的依據是《民事訴訟法》;而行政拘留的依據則是《治安管理處罰法》。

對於拘役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法律規定來對犯罪分子進行判決處理的,涉及到不同的違法事實所認定的處罰標準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有異議的或者認為判決錯誤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