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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起訴對方卡里又沒錢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3.32W)

第一,看看有無實現債權人代位權的可能。

欠錢不還起訴對方卡里又沒錢怎麼辦

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通俗的說就是,“你的錢你不去要,我替你要,要回來是我的”。注意最後這句,這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原動力。當然,關鍵一點也得注意,就是得掌握次債務人的償債能力。

第二,要看看有沒有連帶責任人。

連帶責任人承擔的責任與債務人承擔的責任相同。法律規定債權人債權到期後既可以起訴債務人,也可以起訴連帶責任人,或者同時起訴二者。實踐中,經常的做法是,看看企業有無人格混同,如混同,則可將股東作為連帶責任人。其次,要看看有無合夥經營的事實,如有,找出其他合夥人,起訴之。因為合夥人對外承擔的是連帶責任。總之,在債務人無力還錢時,如果能有連帶責任人,這無疑是給債權加了一重保險。

第三,看看有無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可能。

債權人撤銷權是指,當債務人消極處分自己財產,有危害債權人債權之虞時,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之處分行為的權利。

第四,看看有無行使商事留置權的可能。

當然,從留置權制度的設計層面還有很多分析的地方。這裡說的是一般實踐中可能的辦法。之所以強調商事留置就是,它不要求基於同一法律關係。在企業之間,經常佔有對方動產的情況,債權人此時行使留置權那是一點問題沒有。不過需要注意,不能惡意促成留置權的形成。比如,對方欠錢沒還,故意從對方處借點東西,事後行使留置權。

辦理時,如判決後債務人員依然拒不償還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保護自己的實際合法債權權益。人民法院在審理時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對債務人的財產、車輛、房產進行拍賣、抵扣等方式進行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