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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 閱讀(1.61W)

一、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可以取保候審嗎?

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可以取保候審嗎

緩刑期間不存在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還沒有經過法律宣判,有可能免於刑事責任,緩刑是已經經過法律程式宣判,確定當事人是有罪的。取保候審和緩刑的區別:

1、本質不同:

取保候審: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緩刑: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2、機構不同

取保候審: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

緩刑: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

二、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緩刑的適用條件為: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三、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1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4、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拘役、緩刑和取保候審的法律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沒有什麼可比性,緩刑期間想要申請取保候審完全沒有任何的法律常識。人民法院對罪犯判處緩刑,跟之前的取保候審措施之間也毫無關係,偵查階段想申請取保候審的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