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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政治權利刑期怎麼計算?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W)

剝奪政治權利刑期怎麼計算?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依法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是多久?剝奪政治權利刑期起算規定是怎樣的?詳情請看下文。

       一、剝奪政治權利刑期怎麼計算

 1、期限

根據《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獨立適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據刑法的規定,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有定期與終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1.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即3個月以上2年以下。

2.判處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單處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4.死刑緩期執行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3年以上10年以下。

2、刑期的計算

根據《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於主刑執行期間。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監督管理的規定,服從監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各項權利。”和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剝奪政治權利刑期的計算有以下四種情況:

1.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刑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並執行。

2.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起算,同時執行。管制期滿解除管制,政治權利也同時恢復。

3.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但是,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於主刑執行期間。也就是說,主刑的執行期間雖然不計入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權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間享有政治權利。准予其行使選舉權,但其它政治權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處死刑(包括死緩)、無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期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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