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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與聚眾鬥毆罪如何量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07W)

故意傷害與聚眾鬥毆罪如何量刑

不管是故意傷害還是聚眾鬥毆,都會對他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損害,在這方面這二者是比較相同的。但在具體對故意傷害與聚眾鬥毆罪量刑處罰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存在很大的差異。那麼故意傷害與聚眾鬥毆罪分別如何量刑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二、聚眾鬥毆罪怎麼處罰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相信大家在看完上文後,大家已經知道我國對故意傷害與聚眾鬥毆罪的犯罪分子是如何進行處罰的吧。其中故意傷害罪是要比聚眾鬥毆罪重的,最高可以判處行為人死刑,而聚眾鬥毆罪最高則是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