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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跳樓討薪拘留多久

強制措施 閱讀(2.46W)

一、農民工跳樓討薪拘留多久?

農民工跳樓討薪拘留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解決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措施和建議

(一)抓重點,認真解決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

1、要加大勞動監察力度,依法規範企業用工行為。依法規範企業用工行為,使用農民工的企業要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要加大對企業使用農民工的監察力度,對違反國家規定,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查處。

2、要解決最低工資制問題。制定農民工最低工資制,並與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資標準結合起來,體現建立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原則。三是要探索適合農民工實際的社會保障制度。要研究制定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確保他們因工傷亡後及時得到救治和補償。四是要建立農民工與城市居民同享公共管理服務的機制。取消對農民工的不合理收費,儘快解決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改善農民工生產生活條件,適度滿足和保證農民工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二)加強勞動安全監管,大力改善農民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1、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知識培訓,使他們充分了解應當如何做到自我防範和保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2、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企業勞動保護措施。勞動保障部門在檢查勞動合同時,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要督促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在合同中寫明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崗位待遇。

3、加強農民工職業病的監測和預防。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職業病的監督檢查和治理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

4、安全生產和衛生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日常巡查,督促各類企業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改善現場作業條件,健全安全防範、勞動保護措施,對有毒有害生產崗位加強安全監控;對無視安全衛生條件和侵害農民工安全健康權益的單位及時責成整改、糾正。

5、多渠道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農民工數量較多的企業要建立農民工集體宿舍,保證農民工居住場所符合基本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六是發揮安全生產監督員隊伍的作用,把農民工吸納到安監隊伍中來,及時消除生產中的安全隱患。

6、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女職工權益,嚴格禁止使用童工。

(三)工會牽頭抓好集體合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員工具有法律約束力。使用農民工的用人單位,應針對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工資偏低、社會保險參保率低、拖欠工資矛盾依然存在、勞動時間長、生產條件差等問題,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規模較小的用人單位可以通過簽訂區域、行業集體合同,規範用工行為。

農民工在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的約定,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工會要督促單位並做好積極的引導。

國家有關部門在處理農民工跳樓討薪的類似事件的時候,還是應該小心謹慎的對待的,因為有很多的農民工都是在通過正規的討薪渠道,無法獲得自己薪酬之下,迫於無奈才選擇了這種能夠引起社會各界重視的方法。很多問題只有引起輿論的重視,基層民眾才能維護好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