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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律師會見時能帶東西給當事人嗎

強制措施 閱讀(9.49K)

不能。律師不能主動送東西給當事人,如果需要相關物品,看守所可以通知家人。根據《看守所條例》的規定,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看守所條例》第三十條,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看守所條例》第三十一條,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刑事拘留律師會見時能帶東西給當事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