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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案底幾年消除?

強制措施 閱讀(1.89W)

一、刑事拘留案底幾年消除?

刑事拘留案底幾年消除?

刑事拘留案底是不會消除的。是否有案底和記錄要看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會有案底和記錄,不會自動消除,行政拘留沒有案底。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資訊進行儲存的。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

二、公安機關留存案底和記錄的目的及法律依據有哪些?

1、為了儲存案件材料,以備上級核查和備案。

2、是為了給案件當事人(包括被處理人和辦案人)在對該案進行復核時有案可查。

3、為了確保將來被處理人再次出現違法甚至犯罪時,作為其曾經的經歷,作為處理的參考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2、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週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該條對於適用物件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關於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幾個條文,其他都是針對某種具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能否適用行政拘留的規定。

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

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資訊進行儲存的。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

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

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後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

綜合上面所說的,刑事拘留都是有案底還有記錄存在的,而且此案底法律也沒有規定需要被消除,但此案件不是屬於公開的形式,一般對於自己的生活是沒有任何的影響,但如果想考取公務員或者是進入國家機關工作的話,那麼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