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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案重口供還是證據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48W)

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規定,對一切案件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詐騙案重口供還是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