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經濟犯罪辯護>

追討賭債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1.27W)

不構成。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一般來說,債務糾紛還不至於構成敲詐勒索罪,但是,如果一些高利貸放貸者或者是不正當索債的債權人,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以討還高利貸利息為由行敲詐勒索之實,則構成敲詐勒索。

追討賭債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