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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的特點包括哪些 | 認定搶劫罪要注意哪些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12W)

搶劫罪的特點包括哪些?認定搶劫罪要注意哪些

雖然很多犯罪之間都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如搶奪罪與搶劫罪,但畢竟還是有不一樣的地方,因此《刑法》中才會規定為不同的犯罪。每個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特點的,那其中搶劫罪的特點包括哪些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搶劫罪的特點包括哪些

搶劫犯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因為它不僅直接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而且因為它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就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因此我國刑法將搶劫罪列為重罪,並作為歷來重點打擊的物件。 搶劫罪與其它侵犯財產的犯罪相比,有一個顯著特點:構成搶劫罪沒有數額的限制,哪怕你只搶到一分錢,甚至一分錢都沒搶到,但只要你是以搶劫財物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了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構成了搶劫罪。因為該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二、認定搶劫罪要注意哪些?

認定搶劫罪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由於借貸或者其他財產糾紛,而強行扣留對方財物,用以抵債抵物,或者索還債款、欠物的,因為不是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屬於討債、索物手段不當的行為,應查明情況,妥善處理,不視為搶劫罪。

2、因為婚姻、家庭糾紛,一方搶回彩禮、陪嫁物,或者強行分割並拿走家庭共有財產的,即使搶回、拿走的份額多了,也還是民事、婚姻糾紛中處理方法不當的問題,不具有非法強佔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3、為子女離婚、出嫁的女兒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糾集親友多人去砸毀對方家庭財物,搶吃糧菜雞豬等,屬於婚姻家庭糾紛中的洩憤、報復行為,一般應做好調解、妥善處理,不要作為搶劫論。

4、沒有殺人的直接故意,在搶劫中使用暴力,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或者致人重傷經救治無效死亡的,應定搶劫罪;事先預謀殺人又搶劫,也照此實施的,或者在實施搶劫中遭遇頑強抵抗,而決意殺人的。這樣兩種犯意、兩種行為都很明顯的,應定殺人、搶劫兩罪,實行井罰;是否具有兩種犯意、兩種行為,確實分不清的,可以只定一個搶劫罪;先殺人,因遇意外,沒有來得及搶劫的,應定殺人罪。

5、對被搶財物、有價證券的估價和計算應參照盜竊財物、有價證券的估價和計算方法。

搶劫罪屬於行為犯,因此只要認定行為人實施了搶劫的具體行為,那此時就可以認定其構成犯罪,那麼就能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標準,追究其刑事責任了。至於搶劫罪的特點,本站小編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要是還有不太清楚的地方,都是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