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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偷盜嬰兒的行為以綁架罪論處的情況是什麼?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8.43K)

一、對偷盜嬰兒的行為以綁架罪論處的情況是什麼?

對偷盜嬰兒的行為以綁架罪論處的情況是什麼?

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一般從司法實踐來看,在對綁架罪的犯罪構成特徵、情形的認定和量刑尺度的把握上存在著較大分歧或困惑,主要表現在:一是非典型綁架罪與典型綁架罪之間法律的界定,比如勒索型綁架罪與索債型非法拘禁罪和敲詐勒索罪之間的法律界限問題;二是量刑困惑。由於對綁架罪的立法本意涵實踐中往往導致兩個極端,要麼在十年以上量刑,要麼就按免予刑罰處罰處理,中間未設過渡刑。兩者量刑差距之大,導致司法裁決的混亂。因此,有必要對綁架罪的罪名涵義、犯罪構成要件及其本質特徵、罪與刑的衝突等問題加以探討和研究。

綁架罪應當包括並列的兩種情形:一是以勒索財物為目的而綁架他人的行為,二是綁架他人作為人質以達到綁架者的主觀目的行為。"劫持綁架人質"理所當然地包括在此定義之內,"勒索錢財"這個犯罪目的是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主要界限,行為人主觀目的的內容對於確定綁架罪起著決定性的意義。

無論是綁架罪還是以販賣人口的相關行為都會對社會造成非常大的治安影響,所以對於這兩項罪名我國的處罰力度都是特別大的。一般來說,如果涉及到綁架罪的話,犯罪嫌疑人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如果情節較為親的話一般是處於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