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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勒索財物偷盜嬰兒構成綁架罪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68W)

為勒索財物偷盜嬰兒構成綁架罪嗎

最近幾年各地發生的偷盜嬰兒的情況在逐年的增多,有的人偷盜嬰兒之後是進行出賣獲利,而有的人是為勒索財物偷盜嬰兒,前者往往構成拐賣兒童罪,那後者是否構成綁架罪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綁架罪的含義是什麼

綁架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一種非常嚴重的犯罪,主要表現為兩種行為:

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也稱為擄人勒贖或者“綁票”,即以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強行擄走他人,以此向被害人親友索取錢物的行為;

2、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即出於其他目的,如出於政治性目的、為了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機關釋放罪犯等,劫持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應當注意的是,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行為不屬於本條所規定的綁架罪的範圍,而應當依照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規定定罪處罰。這裡所說的“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由於在綁架過程中對被綁架人使用暴力、捆綁過緊或者進行虐待等原因致使被綁架人死亡,以及被綁架人在綁架過程中自殺身亡的。

“殺害”,是指在擄走被綁架人後,出於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得不到實現或者其他原因,故意實施殺害行為,非法剝奪被綁架人生命的行為。

綁架罪,是為追求非法利益為目的,不僅直接對公民人身權利和其他權利的嚴重侵害,而且往往要殺害被綁架人或者以殺害被綁架人為威脅,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社會危險性極大,因此必須予以嚴懲。對犯綁架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為勒索財物偷盜嬰兒是綁架嗎

對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也應當按照綁架罪定罪處罰。“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是指以向被害人親友索取財物為目的,將嬰幼兒劫持並扣作人質的行為。“偷盜”,主要是指乘嬰幼兒親屬或者監護人,如父母、祖父母沒有防備,將該嬰幼兒抱走、帶走的行為;潛入他人住宅將嬰兒抱走;乘家長不備將正在玩耍的嬰幼兒帶走;以及採取利誘、拐騙方法將嬰幼兒哄騙走等等。“嬰幼兒”,是指不滿6週歲的未成年人。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由於嬰幼兒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無論是將其抱走、帶走,還是哄騙走,都是偷盜嬰幼兒的行為,都應當依照綁架罪的規定處罰。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行為人為勒索財物偷盜嬰兒的,法律中規定的構成綁架罪,這與為出賣獲取非法利益而偷盜嬰兒的情況不同,這種情況下一般是以拐賣兒童罪進行處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雲浮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