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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費什麼時候開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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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是介紹物業管理費什麼時候開始交的主要問題以及與之有關的一系列法律問題。那麼,物業管理費什麼時候開始交包括什麼法律問題呢?在面對物業管理費的基本要素的相關法律問題時,要適用於我們國家物業管理的法律條文?以下本站網站小編為您作出了簡要介紹。

物業管理費什麼時候開始交?

一、物業管理費什麼時候開始交

在某小區,一位羅姓業主自拿到房子的鑰匙,他就開始交納物業管理費:“從拿鑰匙到住進來,中間有一年多的時間,一直都在交納物管費。”羅先生表示,他也不清楚物管費的收取時間是否合理,小區內很多業主也有這個疑惑。“我接到開發商電話通知收房的兩個月後才拿到房屋鑰匙,但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我補交了這兩個月的物管費。”上城世家的一位劉姓業主表示,在他們小區,只要開發商用書面通知或是電話通知業主收房了,業主就要在次月開始交納物管費,即使業主尚未拿到房屋鑰匙。

二、空置房按什麼標準收取物管費?

買房子後一直未入住,是不是就能不交物管費了?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男子於2009年在紫龍郡購買了一套房子,因種種原因,房屋一直空置著。但小區物管公司依然要他交納從購房起至今的物管費。“物管費是物業公司為居民提供服務的費用,自己沒有入住小區,根本沒有享受到這些服務,怎麼仍要交物管費呢?”對此,他覺得不能理解。

另外一小區的一位王姓業主也有類似的困惑。自2008年購買房屋後,王先生全家就外出打工,很少居住在家,但仍與其他長期居住在此的業主一樣交納物管費。“我們一年在家住不了幾天,交物管費怎麼能和那些天天都在家裡的人同一標準呢?我們是不是應該少交一半?”

銀城不少購房戶在物管費的收取問題上也抱有羅先生與王先生同樣的困惑。

三、物管公司:交房次月開始收取,空置房可適當減免

據其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劉先生介紹,對小區業主的物管費,一般從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物業買受人辦理入住手續的次月1號起開始計收,已辦理入住手續但未入住的或未使用的物業,物業服務費按規定標準扣除清潔衛生費用後交納,一般扣除5%。

該小區的物管費從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的次月1號開始收取,實行預收制,長期未居住的業主在辦理房屋裝修手續時,中心會退還部分金額,退還金額主要為生活垃圾清運費,大約每月幾塊錢。

物管費的收取大都從購房之日起的次月1號開始,未入住或長期未住的業主須交納除生活垃圾清運費以外的其他物管費。

四、律師:物管費應依法依約收取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因此,實際生活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另外,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佔有、使用的權利,並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於業主由於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則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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