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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調查流程是怎樣的

仲裁 閱讀(2.24W)
勞動仲裁調查流程是怎樣的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先行調解,及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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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流程是怎樣的

關於勞動仲裁流程是怎樣的呢?回答如下:

1、勞動仲裁的具體流程分為申請與受理、開庭與裁決;

2、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開庭審理時,仲裁員應當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被申請人的答辯,主持庭審調查、質證和辯論、徵詢當事人最後意見,並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庭及時作出裁決;

3、在庭審結束後,仲裁員都會進行調解,所以在開庭前,一般勞動局的人不會出面調解;也有為了達成調解率 ,在開庭前調解的,但是非常少;

4、法律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