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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開庭後多久裁決?

仲裁 閱讀(2.03W)

一、商事仲裁開庭後多久裁決?

商事仲裁開庭後多久裁決?

60日內作出仲裁裁決,仲裁裁決是仲裁機構就其審理的仲裁案件所作的裁定。商事仲裁從立案到出裁決書需要的時間取決於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經仲裁庭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院院長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長該期限。程式中止的期間不計入上述有關規定的裁決期限。適用簡易程式的,仲裁庭應在組庭後3個月內作出裁決書。經仲裁庭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院院長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長該期限。程式中止的期間不計入上述規定的裁決期限。

國內仲裁的,仲裁庭應在組庭後4個月內作出裁決書。經仲裁庭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院院長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長該期限。程式中止的期間不計入上述規定的裁決期限。而該仲裁委員會金融爭議仲裁,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仲裁庭應在仲裁庭組成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作出仲裁裁決。根據仲裁庭的要求,仲裁委員會如認為確有必要和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延長該期限,但每次延期最多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二、仲裁裁決的效力有什麼?

仲裁裁決的效力,是指仲裁裁決生效以後所產生的法律上的拘束力。包括以下內容:

(1)仲裁裁決的生效時間。總體上講,仲裁裁決生效的時間大致有兩種型別:是自裁決作出之日起生效。二是自仲裁裁決書通知當事人之日起生效。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裁決自裁決作出之日起生效。

(2〉仲裁裁決的拘束力。

①對當事人的效力。仲裁裁決作出以後,當事人不得就該裁決所解決之爭議再向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不得向法院起訴;

②對仲裁機構和法院的約束力。仲裁裁決作出以後,法院和其他仲裁機構不得受理已由生效裁決所解決的爭議事項;

③強制執行的效力。仲裁裁決作出以後,義務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期間內拒不履行其義務的,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商事仲裁會在開庭後60天內裁決,仲裁裁決生效以後,在法律上產生的約束力被稱為仲裁裁決的效力,通常來說,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仲裁裁決的生效時間,另一部分是仲裁裁決的約束力。仲裁裁決約束力又包括對當事人的效力,對仲裁機構和法院的約束力,強制執行的效力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