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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微信截圖算證據嗎

個人債務 閱讀(2.87W)

微信截圖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並不足以證明是對方借款

借錢不還微信截圖算證據嗎

微信證據實質為儲存於電子裝置中的電子資料,也就是說它是儲存於電子介質中的一種模擬訊號,當微信證據存在人為因素或者技術介入時,微信中的資訊極其容易被人篡改、偽造、破壞或者毀滅。因此,在辨明微信證據的真偽後,一定要適時轉移到其他儲存裝置中並備份,然後再結合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提交給法院,儘量避免微信證據因不穩定性而導致其效力喪失。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微信截圖作為電子資料,是一種有效的證據形式,在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對方欠錢不還,向法院尋求救濟的方式有兩種:

1.提起訴訟,寫起訴狀到法院進行立案;

2.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方式來維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