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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以上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應該怎樣處罰

治安管理 閱讀(1.81W)

一、二人以上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應該怎樣處罰

二人以上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應該怎樣處罰

打架致他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

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

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釋出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

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本罪。

4、對於《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二、治安管理處的處罰方式有哪些?

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利益,以及保護其安全,我國也出臺了治安管理法來對公民進行保護。對於違反的治安管理處罰的公安機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於行為人採用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許可證等適用的一種行政處罰方法。

對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方式,主要是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有明確的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方式主要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故意傷害他人健康和安全的將受到刑事處罰。但是很多時候,我們為了保護自己而傷害別人,這太自衛了。根據刑法,過分防禦造成嚴重損害的刑事責任比故意損害輕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