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證據調查>

刑事訴訟的證據型別有哪些

證據調查 閱讀(3.04W)

刑事訴訟證據包括八類: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刑事訴訟的證據型別有哪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