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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銷之訴追訴期大概有多久?

訴訟管轄 閱讀(2.15W)

一、第三人撤銷之訴追訴期大概有多久?

第三人撤銷之訴追訴期大概有多久?

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這裡的“六個月”應理解為除斥期間。

為避免對法律關係造成長期的不穩定,維持裁判的公信力,法律對第三人提起撤銷訴訟做了必要的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三款規定,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這裡的“六個月”應理解為除斥期間。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二、哪些情況是有必要發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

當前,訴訟實踐中存在大量虛假訴訟,當事人惡意串通騙取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損害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縱觀民事訴訟的全過程,在訴訟進行中有第三人的制度,在執行中有第三人執行異議的制度,但對於裁判生效後至執行前這一階段缺少對第三人的救濟機制。另外,在我國再審程式啟動十分困難,其正當性也備受爭議,第三人很難通過再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虛假訴訟的頻頻發生和當前制度的救濟無力使得第三人撤銷之訴的設定成為必然。

所以一個第三人撤銷之訴案件的追訴期,通常是在六個月之內,因為我國的司法機關一旦做出了最終的裁決,那麼肯定是需要維持司法的公信力的,但是的確存在著一些虛假的訴訟案件,那麼虛假的訴訟案件,又的確侵犯到了案件中第三人的相關合法權益,那麼就可以在六個月之內申請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