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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訴訟的費用 | 該如何承擔?

訴訟管轄 閱讀(9.19K)

一、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提起民事訴訟的費用,該如何承擔?

(一)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案件受理費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係或非財產關係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二)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3、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二、民事訴訟費收費標準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 ,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4、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5、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按照法律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自願負擔的除外。而且根據民法自由平等的精神,離婚訴訟、調解訴訟案件的訴訟費用是可以協商處理的。還有其他一些例外的情況。

因此,訴訟費用不一定是由敗訴方承擔的。或許雙方私下解決是最快的解決方法,但你又如何保證對方能夠實事求是,公平的解決你們之間的矛盾,我們也不排除大多數的正直的人,但那也只是一部分而已!所以,當我們的利益受損失時,尋求法律幫助是最直接,最能維護我們自身利益的方式。以上就是本站為大家提供的關於提起民事訴訟的費用的說明,相關的法律問題大家可以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