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財產侵權>

民事訴訟中敗訴方承擔哪些費用?

財產侵權 閱讀(1.83W)

一、民事訴訟中敗訴方承擔哪些費用

民事訴訟中敗訴方承擔哪些費用?

原告訴訟請求中法院判決由被告承擔的部分,訴訟費,可能承擔一部分律師費。

一般訴訟費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敗訴,且法院支援了原告請求被告支付訴訟費,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訴訟費,或者和法院協商,直接將訴訟費支付給原告。

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援。因此,如果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託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

但是支援的具體數量會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援,通常法院會支援“合理”的律師費用,而並非全部的費用。

二、民事訴訟中敗訴方承擔費用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三、訴訟費內容包括哪些

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民事訴訟中敗訴方需要承擔訴訟費,訴訟費包含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及出庭人員開庭產生的一些費用。若與當事人合同中約定敗訴一方承擔律師費,律師費在賠償內容中的。或商標權、智慧財產權案件中。法院會判決敗訴方承擔部分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