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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怎樣寫民事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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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辯狀

我國怎樣寫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名稱:_____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

民族:___職務:____工作單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對上訴人________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號判決,提出答辯狀。

答辯的理由和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份。

注:答辯的理由和根據應著重陳述對上訴書中有關問題的意見,並列據有關證據和法律依據。

民事答辯狀,是民事被告、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起訴或上訴,闡述自己認定的事實和理由,予以答覆和辯駁的一種文書。主要包括答辯的理由、答辯的請求、證據等。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七條 上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基本資訊;

(二)一審人民法院名稱、案號和案由;

(三)明確的上訴請求;

(四)提起上訴的事實和理由。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如果遇到了與他人發生民事糾紛的時候,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規定,在進行民事訴訟的時候,要注意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