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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銷之訴能否提反訴?

訴訟管轄 閱讀(5.94K)

一、第三人撤銷之訴能否提反訴?

第三人撤銷之訴能否提反訴?

第三人撤銷之訴能否提反訴的。反訴作為一種訴,在程式上與本訴的提起是相同的。提起反訴同樣必須符合起訴的條件。提起反訴,須在本訴受理以後,本訴辯論終結之前。反訴也同樣要預交案件受理費,訴訟標的相同的應不再就反訴收取案件受理費。法院在本訴被告提出反訴後,法院應當對反訴要件進行審查,不具備反訴要件的,法院應當予以駁回。

二、可以被受理的反訴的要件是什麼?

(一)本訴正在進行中(訴訟系屬中)辯論終結前

如果本訴尚未開始或本訴辯論已經終結,則不可能提起反訴。如果本訴正在進行中,辯論終結前提起了反訴後,即使本訴撤回,也不影響反訴的存在。

(二)反訴不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

如果反訴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的,審理本訴的法院因為無權管轄,而不得將反訴與本訴合併審理。

(三)反訴能夠與本訴適用同一程式

反訴能夠與本訴適用同一程式,也是反訴提起的要件,因為如果反訴不能與本訴適用同一種程式,就不能實行訴的合併審理。如果本訴適用的是簡易程式,而反訴應當適用普通程式,則因為程式的不同,不能在本訴的訴訟系屬中提起反訴。但如果本訴適用的是普通程式,而反訴屬於簡單的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則可以合併審理,因為普通程式並不排斥簡單的民事案件,合併以後適用普通程式是妥當的。

(四)反訴請求與本訴請求或與本訴請求在防禦方法上有牽連

之所以允許當事人提起反訴,其意圖在於將兩訴合併審理以便降低訴訟成本,實現糾紛的一次性解決,因此,就要求反訴與本訴有一定的牽連性。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允許提起反訴,但沒有明確規定反訴與本訴之間的牽連關係。這種牽連關係在學理上解釋或歸納為以下情形:

1、反訴和本訴的訴訟標的屬於同一法律關係或同一權利。例如,本訴要求確認原告與被告之間沒有借貸關係,而反訴請求為要求本訴原告根據該借貸關係返還借款。應當注意的是,在共有物分割的訴訟中,儘管本訴被告與本訴原告是基於同一共有關係,但被告對原告主張的否定不能構成反訴;

2、反訴請求與本訴請求基於同一法律關係或同一原因事實。例如,本訴原告在本訴中要求本訴被告給付買賣標的物,而本訴被告則向本訴原告主張支付價款。本訴原告要求給付標的物的請求和反訴原告要求支付價款的請求都受制於同一個法律關係一一原告與被告之間的買賣關係。雙方之間因鬥毆受傷,各自向對方主張賠償的情形就是基於同一原因事實所發生的本訴與反訴;

3、反訴請求與本訴請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個請求為另一請求的先決問題。例如,本訴原告請求確認某房產為其所有,而本訴被告提起反訴要求確認自己對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擁有所有權。這兩個訴訟請求是不相容的。本訴原告要求離婚,而被告反訴要求確認婚姻關係無效。反訴就成為本訴的前提,如果反訴請求成立,本訴必然不成立。

(五)反訴須由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

儘管反訴要求滿足起訴的條件,但為了簡化程式,並不要求反訴必須像起訴那樣提交書面訴狀,可以在開庭審理(言詞辯論)中以口頭方式提出,法庭將反訴的請求記錄在案。但是雙方還是需要就反訴之訴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以佐證自己的訴訟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