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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時間長嗎?

訴訟管轄 閱讀(1.94W)

打官司在人們的印象中總是脫離不了費時、費心、費錢這三個詞。有“打官司時間長嗎?”這樣疑問的人不在少數。在這篇文章中,本站的小編將用法律中相關規定為您解答相關問題。

打官司時間長嗎?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糾紛,要不要打官司,對打一場官司需要花多少時間必須有所考慮。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對打官司需要多少時間有詳細的規定。以下是打官司的程式以及每個程式所花的時間。

一、第一審普通程式時長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審理前準備: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開庭審理: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送達判決書: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結案時間:送達最後一名當事人的日期即結案時間。

審限:按第一審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二、簡易程式時長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一個審判員獨任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結案。

三、第二審程式時長

上訴期: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應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第一審裁定的,應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前準備: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案件移送: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二審立案: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第一審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案卷材料後五日內立案。第二審人民法院立案時發現上訴案件材料不全的,應當在兩日內通知第一審人民法院,第一審法院在接到通知後五日內補齊。

審限:按第二審程式審理對民事判決上訴的案件,期限為三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裁定上訴的案件,期限為三十日。

審判監督程式

申訴期: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

四、執行程式時長

申請期: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

立案:適用一審程式立案的規定。

執限: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階人民法院備案。

委託執行的案件,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後一個月內辦理完委託執行手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在收到委託函件後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應當在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法律是嚴格公正的,其程式也必然是複雜的。經過上文的解答,相信大家已經對“打官司時間長嗎”這樣的問題有了較為清楚的認識。為了打官司時能夠省時、省心、省錢,建議大家能夠向專業律師尋求幫助。本站的專業律師隨時歡迎您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