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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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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對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怎麼處罰

法院對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既遂怎麼處罰

1、構成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所謂毀滅是指撕、扯、燒、浸、塗、汙等等,既可以表現為作為,又可以表現為不作為、如不小心將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採取措施的,亦可構成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

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是行為犯,只要當事人實施了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追究。毀滅公文數量較多的,多次毀滅的,毀滅後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嚴重影響國家機關聲譽的,等等,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

二、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物件是公文,且僅限於國家機關的公文。所謂公文,一般是指國家機關製作的,用以聯絡事務、指導工作、處理問題的書面檔案,如命令、指示、決定、通知、函電等。某些以負責人名義代表單位簽發的檔案,也屬於公文。公文的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書寫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的行為。所謂毀滅,其方式多種多樣,如撕、扯、燒、浸、塗、汙等等。既可以表現為作為,又可以表現為不作為、如不小心將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採取措施讓其隨水漂流、浸溼或燒掉,亦可構成本罪。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只能出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

認定為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需要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可以判管制,拘役,也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項罪名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犯罪的主體屬於一般主體,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屬於行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