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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案件最長多久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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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案件最長多久結案

一、一般刑事案件最長多久結案

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法律沒有規定最長何時結案,具體個案不同,不可能做出必然的期限規定。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查、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辦案流程有哪幾個階段

(一)偵查階段(公安階段)

從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檢察院,這一階段稱“偵查階段”,一般情況下是三個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後一個多月,和執行逮捕以後兩個月左右。這一階段的工作重心在於通過公安部門的偵查,搞清楚案件的來龍去脈、基本事實。

(二)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階段)

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起訴部門後,即進入了審查起訴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的工作重心在於:稽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確實,證據是否確鑿與否應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也就是說,這個階段在時間上一般是一個月到一個半月。

檢察院對案件審查完畢,會出現三種情況:

1、如果確定案件材料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那麼檢察機關就可以把案件移送法院,由法院判刑。

2、如果認為犯罪嫌疑人行為不構成犯罪,則由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3、如果認為案件證據尚不夠充分,確鑿,那麼可以將案件退回到公安部門重新進行偵查。

(三)審判階段:(法院階段)

這一階段的工作重心在於確定被告是否有罪,是什麼罪,應該給予什麼樣的刑罰。

在這一階段,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在時間上,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對於,重大、流竄等犯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對於刑事案件一般有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第二個階段是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階段,第三個階段是法院進行審判階段。每個階段在法律上會有一定的時間規定,但整個案件具體最長不能夠超過多長時間,則沒有硬性的規定。